目 录
第一部分: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能
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是自治县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职能是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接受上级检察院的领导和各级人大的监督并对其负责。主要职能是:
(一)依法向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议案。
(二)贯彻执行上级人民检察院工作方针,落实检察工作任务,接受相关业务指导。
(三)负责应由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管辖的刑事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决定逮捕、提起公诉工作。
(四)负责应由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活动及刑事、民事、行政判决和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的法律监督工作。
(五)负责应由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提起公益诉讼工作。
(六)负责应由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对看守所和社区矫正机构等执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七)受理向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控告申诉。
(八)组织开展检察理论研究工作。
(九)负责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依法管理检察官及其他检察人员、制定相关人员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检察教育培训工作。
(十)负责实施检察机关财务装备、检察技术信息工作规划。
(十一)其他应当由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承办的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全院内设5个机构和5个派出机构,即:办公室、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政治部、派驻隆林各族自治县看守所检察室、派驻德峨检察室、派驻克长检察室、派驻平班检察室、派驻天生桥检察室。
第二部分: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22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附表)
第三部分: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2年度总收入1479.07元,其中本年收入1409.17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2.37万元,增长0.17 %。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295.34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05.97 万元,下降7.56 %,主要原因是无“两房”建设工程项目经费和附属工程项目经费支出。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为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当年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收到或应收的非财政拨款收入。本单位无上级补助收入。
5.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本单位无事业收入。
6.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本部门无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7.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取得的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本部门无取得的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8.其他收入 113.83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1年度决算数增加108.34万元,增长1973.41 %,主要原因是2022年9月-12月在职人员工资上划到百色市财政局发放,在职人员9-12月工资收入列入其他收入科目。
9.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主要是单位历年滚存的非限定用途的非同级财政拨款结余资金,主要为非财政拨款结余扣除结余分配后滚存的金额。
10.年初结转和结余69.9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53.02 万元,下降68.64 %,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上级检察院转入办案专项补助经费。
(二)本部门2022年度总支出1479.07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430.15万元, 较2021年度决算数下降129.67万元,下降8.31 %。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0 万元,本部门属于公共安全支出类。
2.外交支出(类)0 万元,本部门无外交事务,因此无外交支出。
3.国防支出 (类)0 万元,本部门无国防事务,因此无国防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1248.43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 万元下降173.37万元,下降12.19 %,主要原因是:本部门2022年无“两房”建设主体工程、附属工程支出,智慧检务工程因国库经费紧张支出缓慢。
5.教育支出(类)0 万元,本部门不涉及教育事务,因此无教育支出。
6.科学技术支出(类)0 万元,本部门不涉及科学技术事务,因此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 0万元,本部门不涉及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事务,因此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93.67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及在职人员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较2021年决算数100.19万元减少6.52万元,下降6.5%,主要原因是基数和人员调动。
9.卫生健康支出(类)32.99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在职人员及退休人员的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2.9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0万元。较2021年决算数32.73万元增加0.26万元,增长0.79 %,主要是人员调出。
10.节能环保支出(类)0万元,本部门不涉及节能环保事务,故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0 万元,本部门不涉及城乡社区事务,因此无城乡社区支出。
12.农林水支出 (类)0万元,本部门不涉及农林水事务,因此无农林水支出。
13.交通运输支出 (类)0万元,本部门不涉及交通运输事务,因此无交通运输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类)0万元,本部门不涉及资源勘探工业信息事务,因此无资源勘探工业信息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类)0万元,本部门不涉及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因此无此项支出。
16.金融支出(类)0万元,本部门不涉及金融事务,因此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类)0万元,本部门不涉及援助其他地区事务,因此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 (类) 0万元,本部门不涉及援助其他地区事务,因此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支出(类)55.06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计缴的住房公积金。较2021年决算数5.11万元增加49.95万元,增长977.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2022年开始列入单位预算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类)0万元,本部门不涉及粮油物资储备事务,因此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类)0万元,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0万元,本部门不涉及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事务,因此无此项支出。
23.其他支出 (类) 0 万元,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支出(类) 0 万元,本单位无债务,故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支出(类) 0 万元,本单位无债务,故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支出 (类) 0 万元,本单位无抗疫特别国债收入,故无此项支出。
27结余分配 0 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等。本单位为行政机关单位。
28.年末结转和结余48.92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
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1年度决算数下降20.98万元,下降30 %,主要原因是年度安排的项目资金未使用完结而结转下年使用。
二、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8.28 万元,较2021年度决算数减少119.21 万元,下降8.41 %。其中:基本支出711.44万元,项目支出586.84万元。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61.22万元,支出决算为1298.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0.55 %。
具体用于:
1.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421.09万元,支出决算为695.5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18%。主要原因为年中追加安排2021年度在职人员绩效奖励金、在职人员补发工资和中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业务经费和业务装备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两房”建设(项)年初预算为90万元,支出决算为284.17 万元。主要原因为追加“两房”整体搬迁经费。
3.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检察监督(项)年初预算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32.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6%。主要原因是库款原因未完成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其他检察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32.01万元。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追加司法体制改革绩效工资和国家赔偿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6.24万元,支出决算为 17.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7 %。主要原因为补发退休人员2021年11-12月生活补助。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 78.33万元,支出决算为56.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58 %。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在职和聘用人员11-12月因库款原因未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为32.5万元,支出决算为19.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57 %。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9-12月因库款原因未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为37.22万元,支出决算为32.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64 %。主要原因为11-12月在职和聘用人员医疗保险因库款原因未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 52.84万元,支出决算为37.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71.4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9-12月由百色市财政局支付,列入其他收入。
三、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11.44 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56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7 %,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安排2021年人员绩效奖励金。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1.13万元、津贴补贴80.5万元、奖金162.46万元、伙食补助费8.6万元、绩效工资0 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56.85万元 、职业年金缴费19.36 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1.69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3 万元、住房公积金38.07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0.98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51.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9-12月公务交通补贴由百色市财政局发放。主要包括:办公费4.42万元、印刷费0.28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 万元、水费 0.5万元、电费0.87万元、 邮电费4.8万元、取暖费 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 差旅费4.8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74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72万元、培训费0.44 万元、 公务接待费0.96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 0元、劳务费 12.69万元、委托业务费0 万元、工会经费 0万元、福利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0.11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44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9 %,主要原因是补发退休人员2021年11-12月生活补助。主要包括: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10.28 万元、退职(役)费0万元、抚恤金 0万元、生活补助11.41 万元、救济费 0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万元、代缴社会保险费0万元、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0 万元。
(四)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本单位无债务,无此项支出。
(五)资本性支出 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本单位无此项支出。
(六)其他支出76.96万元,年初预算0,主要原因是支付国家赔偿金。主要包括:国家赔偿费用支出76.96万元、 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 0万元、经常性赠与0万元、资本性赠与 0 万元、其他支出 0 万元。
四、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 万元,2021年度决算数0万元,不存在增减变动。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 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
五、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0 万元,项目支出 0 万元。
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2 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 0 万元,支出决算为 0 万元。原因为:本单2022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数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5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数的458.5 %,比上年增加52.64 万元,增长727.07 %,主要原因是2022年购置2台执法执勤车。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56.71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 3.17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0万元。本年度本单位未使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组团出国(境),参加自治区人大组织的出国(境)团组 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 0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56.7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44.07 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比上年增加 44.07万元,原因是2022年购置2台执法执勤车。购置了2台辆公务用车,主要用于业务部门办案。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 12.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29 %,比上年增加5.66万元,原因是新购置2台执法执勤车。主要用于业务部门办案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2022年,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全年运行费支出12.64万元,平均每辆2.1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3.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6.6%, 比上年增加2.91万元,原因是2021年因财政库款原因未支出的公务接待费在2022年支出。国内公务接待批次36 次,人次320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8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7.36万元,增长58.15 %。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国家赔偿金,比2021年增加71.69万元,增长125.51 %。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国家赔偿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9.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2.9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74.1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6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 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 0辆、执法执勤用车 5 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1 辆、其他用车0 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27.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70.8 %。组织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
共组织对派出天生桥水上检察室经费、2022年检察院司法警察执勤津贴加班补贴、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配套项目、县级保障办公办案费、国家赔偿金、机关绩效考评奖励、“两房”整体搬迁项目经费、司法救助地方配套资金、检察院2021年司法绩效考核奖金、2022年上级补助资金等10个项目进行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10个项目100%都完成2022年目标任务,达到项目效果。
组织对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00.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进行部门整体支出,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所有项目都详细制定了方案,严格按方案组织实施,并加强了监督,尤其是在专项经费支出上,能专款专用,按项目实施计划的进度情况进行资金拨付,无截留、无挪用等现象,完成了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2年检察院司法警察执勤津贴、加班补贴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一等。主要产出是司法警察人数3人,及时按工作流程开展司法警察执勤津贴、加班补贴申报审核发放工作;成效是为社会提供3个就业岗位。未得100分原因是司法警察执勤津贴、加班补贴7-12未完成审核工作,偏差原因:2022年9月上划百色市级管理,9-12月市级未审核,改进措施:争取2023年完成9-12月的审核工作,完成支付。
(2)国家赔偿金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一等。主要产出是4人申请国家赔偿金,及时按工作流程开展国家赔偿申报审核发放工作;成效是有利于法律公开公正,司法为民。
(3)机关绩效考评奖励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一等。主要产出是发放66人机关绩效考评奖励,及时按工作流程开展机关绩效考评奖励申报审核发放工作;成效是有利于提高干警工作积极性。
(4)“两房”整体搬迁项目自评得分95分,自评结论一等。主要产出是完成了9个整体搬迁项目的支付;成效是有利于检察院实现整体搬迁工作。未得100分原因是“两房”整体搬迁项目经费未完成支付,偏差原因:财力原因未得在2022年12月31日前全部支付,改进措施:争取2023年结转资金,完成支付工作。
(5)司法救助地方配套资金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一等。主要产出是完成了7人司法救助金发放工作;成效是有利于群众多渠道了解司法救助工作和开展法律宣传工作。
(6)检察院2021年司法司法绩效考核奖金项目自评得分80分,自评结论二等。主要产出是完成了29个人是司法绩效申报申核工作;成效是为社会提供29个就业岗位,有利于提高干警工作积极性。未得100分原因是检察院2021年司法司法绩效考核奖项目经费未形成支出,偏差原因:财力原因未得在2022年12月31日前支付,改进措施:争取2023年结转资金,完成支付工作。
(7)2022年上级补助资金项目自评得分80分,自评结论二等。主要产出是完成办理了30件检察案件;成效是有利于保障检察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未得100分原因是2022年上级补助资金未形成支出,偏差原因:财力原因未得在2022年12月31日前支出,改进措施:争取2023年结转资金,完成支付工作。
(8)办案和专业技术用房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一等。主要产出是完成了2个球场、1项绿化、1个停车棚、4个充电桩的建设;成效是优化了检察院的办公环境。
(9)派出天生桥水上检察室经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一等。主要产出是办理了33件万峰湖公益诉讼案件;成效是有利于宣传保护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
(10)县级保障办公办案费项目自评得分100分,自评结论一等。主要产出是办理了检察各类案件727件;成效是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隆林各族自治县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